| 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232j/2025-44165 | 文号 | |
| 组配分类 | 决算 | 发布机构 | 竞彩篮球购买:财政局 |
| 成文日期 | 2025-08-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现将2024年全市和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2024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执行市第五次党代会、市委五届历次全会决策部署和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浙江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规定,坚持稳中求进、先立后破,倾力打造“担当财政、变革财政、勤廉财政”,精准落实“8+4”经济政策,深入实施零基预算改革,为丽水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作出积极财政贡献。全市和市本级决算情况总体良好。
一、2024年竞彩篮球购买: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3.20亿元,与向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以下简称“执行数”)一致,完成预算的97.5%,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8%(以下增长和下降均与上年同期相比),剔除上年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税收缓缴等因素,可比增长7.1%;加上转移性收入598.91亿元,收入合计792.11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0.08亿元,与执行数一致,完成预算的97.0%,下降0.5%;加上转移性支出142.03亿元,支出合计792.11亿元。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82亿元,与执行数一致,完成调整预算的85.5%,下降9.8%,可比增长1.9%;加上转移性收入130.36亿元(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65.35亿元、调入资金17.41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5.60亿元、使用结转资金13.99亿元及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00亿元等),收入合计173.18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05亿元,与执行数一致,完成调整预算的94.2%,下降5.5%;加上转移性支出80.13亿元(主要是补助下级支出27.39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4.11亿元、一般债务还本15.70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3.81亿元及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00亿元等),支出合计173.18亿元。收支相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根据省财政厅下达市本级债务限额情况,于2024年11月报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预算,调增市本级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8.50亿元。
市本级转移支付支出26.43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8.7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7.65亿元。
市本级财政结转下年13.81亿元,按规定结转至2025年使用。
市本级未设置预算周转金。
市本级预备费年初预算为1.20亿元,当年未动用,按规定全额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截至2024年底,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9.00亿元,主要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市本级预备费结余、政府性基金结转规模超过当年收入30%部分等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94.61亿元,与执行数一致,完成预算的85.4%,下降27.4%;加上转移性收入257.26亿元,收入合计551.87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81.11亿元,与执行数一致,完成预算的116.1%,下降8.4%;加上转移性支出170.76亿元,支出合计551.87亿元。收支相抵,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2.80亿元,与执行数一致,完成调整预算的63.8%,下降21.0%,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收入减少;加上转移性收入89.63亿元(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11.43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67.58亿元等),收入合计182.43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5.40亿元,与执行数一致,完成调整预算的76.4%,下降6.2%;加上转移性支出47.03亿元(主要是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6.17亿元、调出资金14.50亿元及结转下年支出13.16亿元等),支出合计182.43亿元。收支相抵,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75亿元,与执行数一致,完成预算的168.0%,增长42.8%,主要是国有企业清算收入增加;加上转移性收入358万元,收入合计3.79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748万元,与执行数一致,完成预算的72.5%,增长2.0%;加上转移性支出3.41亿元,支出合计3.79亿元。收支相抵,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1亿元,与执行数一致,完成预算的292.3%,下降39.1%,主要是上年有一次性分红;加上转移性收入33万元,收入合计1.32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00万元,与执行数一致,完成预算的100.0%,与上年持平;加上转移性支出1.22亿元,支出合计1.32亿元。收支相抵,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34.43亿元,与执行数一致,完成预算的105.4%,增长11.9%,主要是社保缴费基数提高和财政补贴增加。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19.04亿元,与执行数一致,完成预算的94.9%,增长3.9%。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15.39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4.77亿元,与执行数一致,完成预算的104.8%,增长11.8%。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6.77亿元,与执行数一致,完成预算的90.3%,下降0.7%。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8.00亿元。
(五)举借债务规模、结构、使用、偿还情况。
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资金均依法用于公益性项目建设,偿债资金来源落实,按时足额还本付息,政府债务风险可控,没有出现偿债风险。
1.举借规模。
2023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190.89亿元。2024年,省财政厅下达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07.33亿元、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8.50亿元、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17亿元,减去收回的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11.87亿元,2024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397.02亿元。在批准的限额内,省政府代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55.19亿元,其中:新增债券207.33亿元,再融资债券47.86亿元。
2023年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367.14亿元。2024年,省财政厅下达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53.91亿元、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8.50亿元、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17亿元,减去收回的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2.60亿元,2024年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429.12亿元。在批准的限额内,省政府代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83.18亿元,其中:新增债券53.91亿元,再融资债券29.27亿元。
2.结构。
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396.95亿元,较上年增加206.1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63.98亿元,占40.4%,较上年增加55.93亿元;专项债务832.97亿元,占59.6%,较上年增加150.20亿元。
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429.12亿元,较上年增加61.9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78.58亿元,占18.3%,较上年增加8.40亿元;专项债务350.54亿元,占81.7%,较上年增加53.58亿元。
3.使用。
全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207.33亿元,其中:市政建设65.27亿元,占31.5%;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51.44亿元,占24.8%;交通运输42.38亿元,占20.5%;农林水利建设29.08亿元,占14.0%;生态环保8.14亿元,占3.9%;保障性住房建设7.17亿元,占3.5%;仓储物流基础设施3.40亿元,占1.6%;新型基础设施建设4500万元,占0.2%。
市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券53.91亿元,其中:市政建设30.73亿元,占57.0%;农林水利建设6.80亿元,占12.6%;交通运输4.59亿元,占8.5%;生态环保4.00亿元,占7.4%;保障性住房建设3.90亿元,占7.3%;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3.89亿元,占7.2%。
4.偿还。
全市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59.73亿元(争取再融资债券偿还到期债务37.19亿元、化解隐债及补充财力10.67亿元;安排财力偿还11.8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7.36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2.37亿元。全市债务付息支出40.5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付息支出17.31亿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23.24亿元。
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31.87亿元(争取再融资债券偿还到期债务18.60亿元、化解隐债及补充财力10.67亿元;安排财力偿还2.6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5.70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6.17亿元。市本级债务付息支出12.3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付息支出2.31亿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10.01亿元。
二、2024年重点财政收支政策执行效果
(一)夯实财源,健全开源增收机制。构建全领域财源建设格局,有效稳住收入基本盘。筑牢财源根基。建立财税收入联席会议机制,加强税源管理,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8%,居全省前列,其中税收收入增长3.3%。加力向上争资。抢抓一揽子增量政策机遇,紧盯资金投向、政策动向,主动靠前谋划,全市争取各类资金621.21亿元,创历史新高。增强多元协同。深化财金协同、财资联动,推动瓯江干流旅游航道疏浚、仙都文旅等项目实现盘活,支持市城发控股集团获评AAA主体信用评级和市产投集团转型等国企市场化改革。
(二)精准加力,推动经济回升向好。充分发挥财政全量信息的优势,强化政策资金集成供给,力促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稳经济决策部署。全面承接省“8+4”经济政策,争取省级资金96.02亿元,统筹地方配套资金125.91亿元。争取“两新”资金7.88亿元,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统筹1亿元激励县域争先创优、发展经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达37.96亿元,占比93.2%。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全市争取新增债券资金207.33亿元,增长13%,撬动投资1500亿元,重点保障衢丽铁路等省“千项万亿”工程项目建设。争取“两重”资金29.64亿元,投向交通路网、城市管网、排水防涝等领域。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3.4亿元、民航发展基金3亿元,支持丽水机场、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建设。
(三)多维驱动,支持产业培优增效。围绕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统筹推进主导产业提质和传统产业升级。精准助力主导产业。“一链一策”形成“1315”特色产业链专属政策,全市落实20.49亿元,支持五大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领作用,投资亿元以上项目8个(含10亿元以上项目2个),组建20亿元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基金,精准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转型开放升级。足额提取“腾笼换鸟”专项资金,支持传统产业升级。落实1.1亿元,支持外贸经济发展,助推山区开放型经济创新发展区建设。金融赋能中小企业。全省唯一连续三年入选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一体化,全市担保余额32.25亿元,增长44.0%,落实“两小”创业通贷款贴息,“两小”平台累计回流资金574.38亿元。
(四)统筹推进,力促教科人协同发展。把创新摆在发展核心战略位置,全力保障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改革。强化科创支撑。全市科技支出22.34亿元,增长14.6%,支持十大科创开放平台提能升级,成功引育实体化研究院17家;建立市县关键核心技术联动攻关机制,实现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市域零突破。加力引才聚智。实施“绿谷精英”“绿谷英才”等重点人才项目,全市人才资源总量达56.14万人。支持教育提质。全市教育支出97.68亿元,助力基础教育、高等教育等发展提升,推动北师大丽水实验学校、华师大附属丽水学校建设。
(五)缩差共富,促进城乡绿色融通。聚焦跨山统筹,推进城乡一体、绿色发展。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全市农林水支出89.03亿元,支持实施“千万工程”,推进“三农”高质量发展。争取上级涉农项目奖补25.58亿元,推动幸福河湖、人才振兴四链融合、共富村等项目建设。推动农业稳产增效。落实2.19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改造提升、政策性农业保险。落实18.21亿元,支持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乡村特色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丽水山耕”品牌建设。成功争取油茶产业发展示范项目4亿元,助力特色农业增产升级。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水资源税改革,构建新一轮市域内瓯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累计投入51.99亿元,系统性推进瓯江山水工程生态保护和修复。落实1.07亿元,支持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助力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位居全省首位。落实2.33亿元,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六)惠民筑基,切实增进民生福祉。围绕“七优享”精准有力保障民生,全市民生支出519.5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9%。夯实全龄服务保障。落实3.25亿元,用于保障“一老一小”,着力推进山区颐养一体化和生育养育财政政策同标共享。落实13.11亿元,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增强民生兜底帮扶。落实3.88亿元,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和失业补助。落实7.5亿元,加强困难群众社会救助,稳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等标准。提升公共服务品质。落实9.56亿元,支持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深入推进“固定+流动”等山区医疗服务模式改革。落实15.92亿元,促进文旅共同发展。
(七)善作善成,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创新财政管理模式,推动财政工作从中后端向全流程全闭环管理转变。推进全链式零基预算改革。以职责、项目、政策“三个零基”破除基数固化,建立“1+4”财政支出政策体系,强化分级保障,经验做法在全省财政系统作典型发言。增强资金管控力度。健全“1+N”过紧日子政策网,出台加强经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等文件,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下降12.5%。系统建立政府投资全过程项目管控机制,靠前介入、从严审核,全市节约财政资金31.69亿元。提升监督绩效水平。与市人大财经委联合开展“1+1+1”重点绩效评价,完善财会监督与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巡察监督等多主体协同机制,加强结果运用,提升监管质效。深化清廉财政建设。首创的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系统在全省推广,提升采购公平性。优化清廉财政“三不腐”能力指数评价体系2.0版,牢牢守住风险底线。
在看到各项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面临的困难与挑战,如财政收支紧平衡态势更加明显、科学管理有待加强、资金绩效还需提升等等。对此,我们将严格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和要求,紧扣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奋斗实干、担当争先,为推动丽水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政保障。一是推进全领域开源增收。健全市县联动、部门协同的收入组织机制,厚植涵养财源,有序推进土地出让和资源资产盘活,密切关注财税体制改革,谋精谋细项目,全力向上争资争项。二是深化全链式零基预算改革。进一步破基数、强统筹、优管理、提绩效,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保障机制,加强大事要事财政支撑。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控一般性支出。三是强化全过程项目管控。健全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管理机制,加强事前绩效评估,创新审核模式,精准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四是落实全口径风险防范。加强统筹调度,首要保障“三保”支出。加强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持续完善社保资金筹措和保值增值体系,严防社保风险。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